测谎仪大解密:准确率达98%背后的四大误区(图)

测谎仪在测谎

 

    测谎仪通过皮肤电阻、呼吸和血压记录被测试人内心变化

    “测谎”是美国人基勒于1962年首次提出的,逐渐运用到刑事侦查科学中。测谎仪是一台笔记本电脑大小的白色机器,几根连接手部、胸部的导线,这样一个小机器能让所有的谎言一攻即破?为此记者专访了被媒体誉为“测谎神探”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武伯欣教授。

    什么是测谎仪

    刚一说到测谎仪,武教授显得很无奈。他说,过去长时间被人们称之为测谎仪的仪器,其实是错译、错传、错用。英文polygraph,准确的汉译是多道生理心理描记器或多道心理生物记录仪。这项技术的科学称谓,应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它检测的实质是嫌疑人有无与案件相关的犯罪心理痕迹,如果有,那就是涉案人,如果没有就是无辜者。

    “测谎仪”主要是通过皮肤电阻、呼吸和血压真实记录测试人当时的内心变化。“测谎”只是民间的俗称,不是科学称谓。更不是检测口供的真假,该技术的过人之处在于能在犯罪嫌疑人之中找出真正的凶手。

    比如投毒案、目击者、知情人都会听说是中的什么毒,但毒的来源、投放地点的先后只有真正的疑犯知道,在测试到具体问题时,知情者就不会有反应。

    准确率达到98%

    武教授说,做过特殊事件的人,在人的记忆中,特别是在长时记忆当中,可能会保持终生不忘的信息。这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比如说,杀人放火、投毒、特大盗窃,以及拐卖人口等特殊的事件恐怕终生都不会忘的。

    所以对心理痕迹,其活动通过这种心理测试仪,能够给放大出来,能够很准确地记录下来。排除无辜,为侦查人员锁定涉案人,并提供重要的犯罪心理鉴定参考线索,这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独到之处。

    武伯欣说,对于技术的成败,基本可以认为人占7分,仪器只占3分。“测真虽然表现在测试生理反应,但这种生理反应是由心理反应带出的。”他说,因此,测真技术的成功,主测人是关键。

    因为这项技术实际上是一个人机系统,即指案件所有外显的东西要靠人来分析把握,没有对案件中犯罪心理动态的分析,就不可能拟订出科学的测试题,也就不可能实施准确的仪器检测,这些步骤可以说是相互衔接,相互依赖,稍有不慎,就可能出错。

    从1992年武伯欣接手第一起案件至今,已参与了900多起案件的侦破,有11000多人接受过测试,就无辜和涉案人的区分,准确率达到98%.

    四大认知误区

    测谎仪专门用来“测谎”

    人在说谎时的心理变化必然引起一些生理参数的变化(皮肤电、脉搏、血压、呼吸等的变化),它们一般只受植物神经系统的制约而不受大脑意识的控制,通过测谎仪测定这些生理参数的变化就可以分析心理变化,从而判断是“真实”还是“谎言”。“测谎其实测的是心理刺激所引起的生理参数变化,而不是‘谎言’本身。”

    说谎后心慌才导致露馅

    一般人总认为“测谎”的依据必定是受测者(尤其是嫌疑人)在因违背良心的“不安”(罪恶感)、“恐惧”以及对谎言被揭穿后可能受处罚的“忧虑”等所引起的心理“紧张”状态下产生的心理反应。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实际上,多道心理测试所真正依据的是受测者内心对某些事物(如犯罪过程、犯罪情节、现场情况、受害人情况等)的“关心”(concern)程度而表现于生理上的反应。有的甚至是以对该事物的“知”与“不知”作为判断的依据。

    因此,真正足以影响测试结果的是案件的性质、案情资料是否充足等因素,至于受测者是否奸诈、说谎成性或天性胆小(只要没有经过反测试训练),则不致影响测试结果。

    测谎仪能够完全测出“谎话”

    只要说了假话,测谎仪就一定能发现吗?武伯欣笑了笑说,不能说所有的谎言都能够攻破,应该说,在已经确定的嫌疑人范围内,基本上通过犯罪心理的这种测试,能够把他找出来。其实测谎仪并不是万能的。一方面,测谎仪能否发挥正常的作用,跟测试的外部环境、被测试者个体状态、测试师的水平以及问题的设计都密切相关。“有的测试也会因为条件不够,最终一无所获。”

    另一方面,测谎仪测试的结果只能作为参考的依据,并不能直接下结论。

使用测谎仪会损害人体健康

    在人身上套上各种感应器,是否会影响身体健康呢?对此,专家认为,由于测谎仪只是探测被测试者呼吸频率、皮肤电阻和心率血压等的变化,并不会对被测试者造成任何不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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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心理痕迹

    心理痕迹是指人的整个心理活动。在特殊事件发生之前、发生过程当中,或者发生之后,也包括在测试的这个环节上,人的系统的心理活动都会有其特定反应。那么实时同步地把这些反应记录下来,就可以进行分析判断。

    心理痕迹应该包括特定的记忆、特定的意志过程,言语、思维过程,情绪过程,人格特征心理状态等复杂的形式和内容。

    相关资料

    武伯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和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特聘教授,深圳市人民警察学校特聘教授。主要论著有《犯罪心理学》、《变态心理与犯罪》、《中国现阶段犯罪问题研究》。在过去的20年时间里,他一直从事“测谎”技术研究。

    1995年,他总结出在实案中应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六大阶段技术,该技术目前已被广泛应用于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在他本人的直接协助下,一共进行了1万多次的测谎,成功地协助破获了数百起疑难大案及十多年的积案。媒体送给他一个称号—————“测谎神探”。

    测谎提问尽量使用方言

    室温别超25℃ 坐椅最好是扶手软椅 一道题测试约25秒

    测谎活动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进行的,它有着极为严格的条件。比如说,电话铃声、大声说话声等外界声音的刺激,都会引起被测人的心理刺激,导致皮肤电的变化;测谎环境的墙壁五颜六色,或者挂有图画、照片,特别是在被测人前面放有很多东西,这些都会分散被测人的注意力,使其不能集中精力听和回答问题;环境温度过高,太热,被测人出汗;或者温度过低,被测人手发僵,都会严重影响到皮肤电的测试灵敏度。因此,测试环境、测试问题的设置都必须符合要求。

    测谎室的要求

    室温别超25℃1.环境噪音:要求非常安静;

    2.环境温度:20℃至25℃,如有必要应安装空调;

    3.光照度:适宜,否则影响测试;

    4.通风:保证有足够的氧气;

    5.室内布置:整洁,墙壁上可悬挂证明测谎员资历的证明等;

    6.桌椅:最好是比较舒适的扶手软椅,供接受测试的嫌疑人坐,尽量不要用木凳。

    题目的设置

    一次测试不超30分钟

    “根据最原始的现场而不是口供出题,这是必须遵守的。”武教授说,这就要求测试员必须把案情吃透,分析案件的因果关系,特别是关键要弄明白作案人从哪里进来、用什么下手、从哪里离开,在头脑里再现犯罪过程,决不能有主观猜测。

    每道题约25秒钟,即使50多道题,测试一次也超不过30分钟。心理学实验证明,人的注意力、记忆、认知等活动能保持30分钟,超过则会逐渐疲劳。

    在拟订每道题时,先要考虑心理效应会是怎样:有的是唤起心理痕迹(这正是要测试的);有的则唤起的是对立情绪等。

    尽量使用方言

    南北方语言有很大差异,比如:“平时是穷得没钱花吗?”这对南方人很正常,不会引起波动,而北方人则不同,他认为是侮辱他,会很愤怒,会影响测谎效果。避免出女性敏感的问题,比如对于强奸的问题,应该这样去问:“作案人是爬上床了吗?是站在地上吗?是扒衣服了吗?是没扒衣服吗?”此时图谱显示的就是真实心理痕迹的反映。

    所有人用同一套题

    由于测试题指向的是心理事实而不是某一个嫌疑人,所以,所有的嫌疑人都用同一套试题,用一个标准来测试,这样,无辜者将会被排除,而真正的作案人会被找出来,而且,为了检验所出题目的客观性,一般先测办案民警再测嫌疑人。因为办案民警对案中情节都已熟知,所以在测试中对涉及的目标题都会无任何反应,以保证排除无辜而不会出错。

    失败案例

    测谎仪曾在我国造成冤案

    我国的司法实践已经出现因相信测谎结果而造成冤案的例子。在我国,由于测谎仪结论不准确而形成冤假错案的情况已经发生过。最典型的是1998年4月,云南省戒毒所民警杜培武的妻子王晓湘和另一民警王俊波同时被杀,负责侦破这起杀人案的民警推测两人是杜培武杀的。由于直接证据不足,杜培武被进行测谎,办案人员对杜培武不厌其烦地测了一整天,最后的综合结论是杜培武在说谎,于是杜培武被认做杀害“二王”的重大疑犯,杜培武不愿认罪,于是刑讯逼供开始了。

    “生不如死”的折磨使杜培武“承认”了办案人员所需要的一切,而后杜培武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直到2000年6月,公安机关在破获另一起案件时,无意中抓到的该案真凶,才意外地洗清了杜培武的冤情。至此,他已整整被关押了26个月。在这个震惊全国的刑讯逼供案中,无辜者成了杀人犯,测谎结论对造成该案的错误,起了一定的推波助澜作用。武教授说,这主要是因为在测试中没有遵循以现场为基础,而是根据口供出的题。

    成功案例

    破获15年积案

    1981年7月6日清晨6点,某市郊区某村乔家一家4口被人打死。现场的地上有个装钱的木箱被撬,丢失钱款100多元,技术人员从木箱上提取到一枚残缺的指纹,遗憾的是不具备比对条件。

    两男两女共4名死者均为头部遭到重创致死。在紧邻乔家的茅厕中找到一把改锥和一根铁管。警方确定6个嫌疑人。但由于证据不充分,无法直接认定。1996年8月,经武教授应用心理测试技术,确定第六个嫌疑人———乔某的大女婿梨某为真正的罪犯。

    破获碎尸案

    1997年5月7日,安徽省郎溪县发生一起碎尸案,现场只有躯干部分,四肢及头颅不知去向。经鉴定为女性,二十多岁,为某村村民阿樱。警方确定了3名重点可疑人员,当年,警方请来专业测试者,但未确定出嫌疑人。1998年1月,经武教授测试找出了嫌疑人胡某。改判死刑犯

    1998年,27岁的黄一彪被某省检察机关以强奸罪和故意伤害致死罪起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两罪并罚判处黄死刑。黄当庭翻供,并提起上诉。1999年,经武教授测定,只有一起案件为黄所为,案件被退回某中院重审,最后认定黄犯有强奸罪,被改判为有期徒刑10年,黄本人未再提起上诉。

    链接

    测谎的三大前提

    测谎技术的使用有三大前提:被测人必须自愿接受测试,除非涉及刑事案件,任何人不能强迫他人接受测谎,否则,即构成对人身权的侵犯;专业人员专业性、司法公正性高;鉴定结果只作为审查其他证据的辅助性手段,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哪些案件适合测谎

    适合测试的有22中案件,比如:投毒、爆炸、杀人等,但像审理惯偷、系列抢劫等就不适应了,因为这样的人每次都重复同一种模式,即“动力定型了”,就好像刷牙一样,天天都做,心理痕迹不明显了,在测试中很难区分。(洪雪)

    (转自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