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 事 摹 拟 画 像 技 法 ( 简稿 )
苏剑君
摘要:刑事摹拟画像是在刑事案件侦查中,为了发现缉查犯罪嫌疑人以及案件有关人员,通过调查访问受害人和目击证人等有关人员 ,根据他们的记忆描述,依据逆向追溯的逻辑方式,通过绘画的方法,再现犯罪嫌疑人及与案件有关人员的体貌特征的侦查过程。本文 作者通过多年的实验心理研究和刑案画像实践,总结归纳出六种调动目击者记忆的追忆方法;三种再现目击原形的摹拟绘制表现方法; 多种画像固定使用方法及三种辨认使用方法。(亦称:ST刑案摹拟画像技法。)
主题词:刑事、案件 、目击、追忆、摹拟、画像、 技法
摹拟画像就是通过调动的记忆,目击者进行描述从而摹仿一定的人体形态、相貌、特点通过绘画方法再现类似形象的过程。 所谓刑事摹拟画像就是在刑事案件侦查中,为了发现证实缉查犯罪嫌疑人,以及案件有关人员,通过调查,访问受害人和目击证人等有 关人员,根据他们的记忆描述,依据逆向追溯的逻辑方式,通过绘画的方法,再现犯罪嫌疑人及与案件有关人员的体貌特征的侦查过程。 摹拟画像具有直观性和形象性的特点,它与语言或文字表述形象相比较,更能够在人们的记忆中留下深刻而清晰的印象,而且能唤起人 们的回忆,引发人们的联想,在案件侦破调查、排摸、堵截等工作中,摹拟画像具有其它技术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刑案侦查中查获嫌 疑人的一种有效方法和技术手段。
刑事摹拟画像是一项复杂的技术工作,被摹拟的客体不是静止的真人让你照着他或她画,而是靠目击者回忆,通过语言表述所目击的 人体形象特征,这里不仅要求刑案画家具有较高的绘画水平,而且具有正确理解目击者心理与分析犯罪心理,和调动启发目击者追忆的综 合知识和能力,即:调动目击者的记忆启发其客观追忆;要对目击者的语言所反映的人体形象有一种深刻的理解和感悟能力,在大脑中摹 拟出一个具体的体貌特征的轮廓,然后再通过纸和笔绘制再现出来。在对被摹拟者体貌特征的客观再现与再创造的过程中,还必须逐渐修 正、辨认、修改,直至目击者满意为止。通常为:(1)整体上像;(2)神态上像;(3)局部、个别特征上像。摹拟画像越接近实际,在侦查 排摸中发挥的作用就越大。
刑事摹拟画像的工作流程为:调查访问(调动目击记忆)——语言、文字记录描述特征——理解综合——摹拟绘制——辨认——修改 ——再辨认——再修改——定稿——使用。
一、访问目击证人、受害人、案件有关人员
访问内容:目击的时间、地点、记忆的时间长短、光线、周围环境,当时的目击者个人状态,了解目击者的文化、年龄、职业、生理 、心理状态等情况。如:熟睡被惊醒,酒后,还是正常状态,以便通过这些来判断目击者的记忆是否准确,有无变形或夸张,往往在一些 案件中受害人,目击者受到环境的影响,夸张记忆,这里面有本身在当时情示下的记忆夸张,亦有是为保全面子有其它目的有意夸张。只 有通过实战不断积累经验,总结研究,切记有条件到现场的案件一定要到现场查访、感受了解实际,这样方能做到去伪存真,才能为有效 地调动目击提供人的记忆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画像环境:首先要有一种良好的环境,屋内无刺激物,让其感到安全、平和,但对特殊的目击者或受害人应采用相应的方式方法。 如:奸幼案,因幼女在案后生理、心理上摧残和刺激,询问应找一位女侦查员配合为佳,这样让幼女有一种安全感和亲切感。
三、调动受害人、目击证人及案件有关人员的记忆。
追忆方法:启发式追忆法;
面壁追忆法;
闭目追忆法;
原始现场追忆法;
理性经验追忆法;
厕上追忆法。
1、启发式追忆法:A:通过语言启发,获得受害人、目击证人、案件有关部门人员的较准的形态记忆描述,如:在你周围有相似的人吗 ?象哪个演员?等等。B:通过翻看图片、部件索引启发他对具体的形态记忆。如:图片库及犯罪像貌卡、户籍卡等。此种方法同电脑人像 组合相似,选择相似人或部件时一定要有重点,以防把提供人的记忆打乱或带入误区,这是由于人的生理特点所决定的。这种方法适用于 记忆很深但表述很差或有表述障碍的目击提供人。
2、面壁追忆法:让提供人通过面壁凝思,这样可排除干扰,追忆一个较清晰的影像在脑海中,然后,让其反复强化记忆。
3、闭目追忆法:让提供人通过闭目凝思,这样可排除干扰,追忆一个较清晰的影像在脑海中,然后,让其反复强化记忆。
4、原始现场追忆法:对一些受了惊吓和被麻醉的人可能对有些事和细节记不太清,可用此方法,使受到原始现场启发其记忆,一些忘 记的情节会猛然想起。但应因人而宜,惊吓过度的人,尤其是老人和儿童不适宜此法,如使用此方法容易造成再度惊吓使之精神紊乱。
5、理性经验追忆描述法:成人在记忆时大而化之,不注意细节,这时可采用此方法,对其启发告知“成人都是有理性记忆的,因为他 们有生活经验,往往是打眼一看,凭着理性就记个大概”。(如:一个体态较瘦又是瘦尖脸的人,他的五官等特征,凭经验记忆应为高尖 窄鼻子,眉距、眼距较窄,一般嘴唇较薄等特点,从而启发他们的理性追忆进行描述。)此方法对儿童不适宜,因为儿童虽对形态比较敏 感,但无成熟的生活经验还未形成成熟理性记忆。
6、厕上追忆法:用于暂时性失意者,启发受害人、目击者在上厕所时回忆,因在厕所内空间相对隐蔽,再是蹲、坐时血液循环发生变 化,这时精力容易集中,记忆会发散式自动检索,一旦检索到相关图象立即将图象固化,并反复之。(此种方法易于开启许多陈旧性记忆) 总之,追忆方法要因人而宜灵活运用或综合运用。人的记忆受到智力、心理、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社会经验、当时光线、环境 等诸多方面的影响,案件的不同其表现也就不同。
(如:强奸案,受害人往往夸张其面部、眼神特凶、鼻子特大,这时体位关系造成了哈哈镜式的记忆,再者是由于仇恨感或爱面子和 性幻想,会描述罪犯特丑或特漂亮;再如:麻醉抢劫案、诈骗案,作案者如果为异性,往往受害者由于爱面子,不好意思而把作案者描述 的过丑;暴力抢劫案件,受害者则往往因碍于面子,将作案者描绘的特别强大和凶残等。)
注:要注意“熟视无睹”现象,对与被摹拟人常年在一起特熟的提供人之提供更要反复甄别修正,他(她)们往往是多角度、多表情的 动态记忆(并非特意),还有就是提供人与被摹拟人的关系等诸多方面因素之影响,调动其记忆时要注意分析理解记录表现被摹拟人之 特殊特征,如果提供人过多时要尽量以女人和小孩儿之提供为准;
要杜绝催眠、引发幻想、诱使形成假想等作法,以防止形成不客观的记忆反映。
四、绘制画像:
准备好画板,绘画纸、铅笔、碳笔、碳精条、纸笔、橡皮等绘画用具,用什么工具主要是根据刑案画家的个人习惯而定。
根据提供人的描述,综合摹拟画像专家在脑中迅速摹拟出一幅被描述人的形象,按绘画步骤绘制出来,绘制方法的采用提供人实际条 件决定用什么样的方法,用于绘制的方法大致有三种:
1、整体轮廓法:注重脸型、发型等大体形态的表现方法。适用于目击者无意识记忆或远距离记忆等模糊记忆,细节无特殊记忆的, 大而化之,概括一些,
(图1—4略)
2、个别特征突出法:注重个别突出特征和体表特征的表现方法。此方法用于特殊记忆者,多用于强奸、麻醉抢劫案,或异性之间的 记忆,再者是被记忆的人有明显的突出特征和体表特征的。
(图5—8略)
3、综合法:即轮廓法和个别特征突出法的综合使用来表现嫌疑人的画法。综合法是最为理想的表现方法。
(图9—12略)
画像的种类:分为正面、侧面两种。采取哪种要以目击记忆形式为主,以最佳还原表现嫌疑人。
(图13—16略)
注:在绘制定成之后,一定要征求一下最初上案访问的侦查员的意见,其画像和他们最初访问形成的形象是否相吻合。因为摹拟画像 即为刻画嫌疑人、与之有关人员,最初上案访问的侦查员他们多为当地人,对当地人的特点比较熟悉,分析判断嫌疑的综合情况比较接 近实际,这个过程是一个侦查过程,通过访问每个侦察员脑子中都会形成一个形象,只是画不出来而已,因此征求最初上案访问的侦察 员的意见尤为重要。
五、画像固定、使用方法:
1、照相洗印使用法:将画像洗印彩色或黑白照片使用。此种方法是最实用、最常见的一种方法。照片造价低易保存,多用于重、特 大案件的前期查缉,和一般案件的协查通报使用。
2、印刷固定使用法:将画像和通缉通报一起印刷固定使用。此此种方法适用于大范围排摸、查缉,多用于重、特大案件,对重大嫌 疑人的通缉使用。
3、视频拷贝固定使用法:此种方法是使用视频拷贝机快速拷贝画像。优点是速度快又可出负片印像使用,亦可调变灰度做嫌疑人画 像的增龄和减龄补充手段。缺点是图片材质为感热材料,保存时间较短,造价偏高。此方法多用于案件紧急查堵,和在案件侦查前期使用。
4、复印固定使用法:此种方法是简易便捷的一种方法。造价低易保存,多用于重、特大案件的前期查缉,和一般案件的协查通报或临 时使用。
5、计算机处理打印固定使用法:利用扫描仪、摄、录像机、数码照相、摄像机等输入画像,通过计算机图象处理,打印固定方法, 较为简便实用,可调整灰度增减年龄,肤色灰度做画像修改补充手段,画像还可以随通缉通报上网,远程下载使用。适用于远程查缉及 大范围排查使用。
案例
如:某幼儿园一名男孩,被自称是其舅舅的男青年,从老师处骗走,当时老师问过男孩是否认识,男孩说是“舅舅”。之后罪犯写 信给男孩的父亲,敲诈勒索30万,如果不给钱就杀掉孩子。警方接案后,分析为熟人作案,通过幼儿园的老师口述,对嫌疑人进行了 摹拟画像。当把画像拿给男孩的家人辨认时,其家人一看便认出了作案人。原来作案者是男孩母亲过去村里的一个远亲,侦查人员立 即到该村将其抓获,迅速解救出了这名男孩。
注:画像固定时构图非常重要,如嫌疑人是小头者,在画面上就让头小一些,如果嫌疑人是大头者,就要取景构图满一些以求目击者 在视觉上、感觉上的一致。
用通缉通报、报纸、电视等媒体或小范围排查,固定、使用方法都要因案而定的。
六、辨认使用方法:根据提供人的描述,摹拟画像表现法的实际,决定用什么样的辨认方法,辨认使用方法大致有三种:
1、整体轮廓辨认法:辨认表述大而化之,以脸型、发型等大体形态概括进行辨认。模糊使用画像把嫌疑人网进侦查视线,再进一 步确认。辨认不要按图索骥,这样容易使嫌疑人漏网。
2、个别特征辨认法:突出表述个别特征进行辨认。此方法用于有明显的突出特征和体表特征的嫌疑人的辨认。
注 :切忌在混杂或单一进行排摸辨认中引领目击者或被访问人及有关人员而产生误导。
画像辨认观察角度:分为正面、侧面、远观、近观、灯下、背光处等多种角度。
总之,在使用中,首先侦查方向要保证准确,不然,就是有嫌疑人的本人照片也没有用;再者侦查员的语言表述是否恰当与画像 能否发挥作用有着重要的关系,侦查员一定要用理解的形象和画像综合表述才能达到较好的效果;通缉、通报要有详尽的文字描述 (如:衣着、神经性习惯动作、气质类型、作案特点等等,所访问到整体信息) 和画像相结合使用之,这样才能真正发挥摹拟画 像在案件侦破中的作用。
《 ST刑案摹拟画像技法》研究
研究背景及主要内容:
刑事摹拟画像是在刑事侦查中,为了发现查缉犯罪嫌疑人以及案件有关人员,通过有效地调动目击者(包括:受害人及其他知晓 被摹拟者体貌特征的有关人员)的记忆,并根据他们的记忆描述,依据逆向追溯的逻辑方式,使用绘画的方法,还原再现犯罪嫌疑人 及与案件有关人员的体貌特征的一项侦察技术。
本文作者通过对人类学、刑事侦查学、犯罪社会学、解剖学、遗传学、医学、心理学、生理学、语言学、痕迹学、美术、民间骨 相学等等方面诸多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研究,尤其重于实验心理的研究,并通过多年的心理测试实践和刑案画像实践,总结归纳出六 种调动目击者记忆的追忆方法;三种再现目击原形的摹拟绘制表现方法;多种画像固定使用方法及三种辨认使用方法。亦称:ST刑案 摹拟画像技法。
此方法深入浅出,简单实用,较“人像部件组合拼图法”此方法更科学更全面,更适用于人类视觉记忆之生理特点和规律,更适用 于刑事案件摹拟画像实战。
《ST刑事摹拟画像技法》(简稿)2002年被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举办的第三届学术研讨会采用,获此届优秀论文奖,并编入《第 三届学术研讨会论文汇编》。
作者:
苏剑君 济南铁路公安局刑侦处侦查员、刑警二大队大队长、犯罪心理测试中心秘书长、铁道部公安局(公安部十局)特邀刑侦 专家、公安大学心理测试中心特邀研究员、中国刑警学院特邀刑事相貌专家,从事刑案摹拟画像技术及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实战与研究 。(曾获山东省破案能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