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印痕存在的客观性与有罪无罪

——浅谈犯罪情节测试法对嫌疑人的认定和否定

许发勇 苏剑君 武伯欣 张祖丰

郑建荣 丁同春 王大珂 常青山

    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不断发展深入,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也越来越狡猾多变,而且更加趋向高明、智能化。同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日 趋尖锐复杂,仅仅依靠传统的技术、方法、手段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任务就是必须掌握和应用现代化的科学 技术方法和手段,才能准确地甄别犯罪,更有效更有力地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应用犯罪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实验心理学、电子技术学及 计算机科学相结合的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就是一种新型的对付犯罪分子的武器,它通过应用成熟的犯罪心理理论和心理测试技术可以比较 准确地甄别嫌疑人有罪与无罪,它在侦破案件中对于识别犯罪,打击犯罪,震慑犯罪有着独到的作用。而犯罪心理测试中的犯罪情节测试 法 (GKT) 对嫌疑人是否有罪的判定有着相当准确的效能。

一、犯罪分子作案后心理必然留下印痕

心理学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运动都要留下印象或形象。人们在生活实践中感知过的事物、思考过的问题、练习过的动作、体验过的 情感以及采取过什么具体的行为,在事情经过之后,并不是消失的无影无踪,会在行为人大脑皮层留下兴奋的痕迹,特别是引起紧张、刺 激及恐怖的事和物更具有强烈的记忆效应。犯罪活动也是同样,只要实施犯罪活动就会留下痕迹。每一个犯罪分子在实施具体地犯罪行为 后,不但在作案现场会遗留下犯罪活动的物质痕迹,如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整体分离痕迹等,也会在作案人的脑海里留下犯罪心理印 痕。对每个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来说,他们对自己犯罪的亲身实施和操作过的行为、现场周围的环境、使用的工具、接触过的人、事 和物、造成的危害结果的记忆是很深刻的,有的甚至终身不忘。许多犯罪分子在诉供时说:作案后感到耳鸣、心跳、呼吸短促、咽喉干燥 、胸部郁闷、无饥饿感、无食欲、无睡意、心惊肉跳、坐立不安;有的说作案后十分恐惧,害怕事情暴露后受到惩罚;有的说害怕周围亲 属知道,无脸做人;有的则说被自己所害的人的影子象幽灵一样冥绕在脑海里……等等。这些现象就是作案人实施犯罪行为后留下犯罪心 理印痕的真实写照。安分守己不去犯奸作科,“不做亏心事,就不怕鬼叫门”,就不会整天惶惶不可终日,提心掉胆的过日子。

二、犯罪心理印痕的唤起会引起心理生理的变化

在人类的神经系统中有一部分神经是可以由意志自由支配的,叫做脑脊神经;还有一部分神经则是意识无法自由支配的,称为自律神 经,也叫植物性神经,如内脏、内分泌腺等。人体的呼吸、皮肤电、肌电、脉搏等会随着情绪、行为的变化而变化,也是自律神经现象, 是不以人的意志所控制的。如撒谎,是一种欺骗行为,有的人表现出脸红、出汗、心跳,而有的人比较镇静伪装的较好,脸上虽然看不 出什么变化,可在心里知道说的是谎言,是一种欺骗行为,他的皮肤电仍然会发生变化。犯罪分子作案后出于逃避打击等原因,往往会 编造许许多多的谎言来欺骗和迷惑别人,但他们在心理上对案件事实极为敏感,一旦与犯罪的相关问题被提起 ( 询问与案件、现场有关 的事,出示现场照片或案件有关物品的照片等 ) ,当时案件发生时的情绪记忆、动作记忆、视觉记忆、听觉记忆就会被唤起,就会在大 脑皮层中重现。这种大脑皮层兴奋性的变化,就会产生强烈的情绪波动,也必然会引起一定的生理变化,如肌肉紧张,皮肤出汗,呼吸 急促等。这些反应均是受植物性神经支配的,不受人的意识所控制。因此,面对案件事实、情节、环境问题的提问,不管作案分子是否 回答,他的心理、生理同样会产生异常反应,除非他是精神病患者。

三、利用犯罪情节测试法 ( GKT) 认定是否有罪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犯罪心理上测试,许多人可能感觉是一个神秘深奥的专业技术用词,但如果说“测谎”,人们不难联想到一些影片 中出现的测谎镜头,并可能认为“测谎”就是测试谎言。其实,犯罪心理测试才是所谓“测谎”的科学名称。

犯罪心理测试并非测试犯罪嫌疑人是否在说谎,而是测试他对犯罪事实的记忆,测试他的心理痕迹,即侦查员通过对犯罪现场的勘察 获取犯罪第一手资料后,根据现场的当时的真实情况和发生的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犯罪心理印痕测试。目前测试的方法很多,其中犯 罪情节测试法 (GKT 测试法 ) 运用犯罪情节测试技术,能够准确的将无辜和罪犯区分开来。

    测试的方法是用案件现场的某一具体物品、某一具体犯罪情节作为对犯罪嫌疑人提问测试的目标问题,把目标问题同相近的 4 — 5 个问题 ( 称中性问题或参加问题 ) 搀和在一起编成题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问测试。如果被测试人是具体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 那么他对自己亲自实施过的犯罪行为、体验和感触到现场周围的环境、使用的工具、接触过的人、事和物、造成的危害结果的记忆是很 深刻的。所以当提问到目标问题时,就会唤起记忆的重现,就会出现强烈的受刺激反应,产生完全对应关系,构成特定的符合,从而达 到认定。根据数学概率论计算:编制一组有五个问题的测试题,其中一个问题是目标题,对于无辜来说,选中目标题的概率是 20% ,如 果有七组这样的测试题组,无辜者全部选中目标题的概率是 0 、 00027 %。编制十组测试题,每组五题 ( 其中一题是目标题 ) ,只要 被测试人五个目标问题上产生对应,那么他是作案人的准确率达 97 %以上。如果被测试人不是本案的作案人,测试时无论由于什么原因 引起的紧张,但他和作案人的重要区别是没有到过现场,不知道现场和现场发生了什么事情,而中性问题和目标问题又相近,他对目标问 题的反映和对中性问题的反映程度是一样的,不会产生对应关系,从而达到排除。因此我们可以这样判断:在进行测试的 GKT 所有题组 中 ( 不少于六组 ) ,如果被测人对应率高于 60 %,那么他就是作案分子;如果被测人对应率低于 40 %,那么就可以排除他是作案分 子。我们在测试一起颠覆铁路火车的案子嫌疑人中,在吃透案子现场的前提下,正确应用 GKT 测试方法编题对多名嫌疑人进行测试。其 中一组题是这样的:

作案时作案人带着刀子吗 ?
作案时作案人带着工具袋吗 ?
作案时作案人带着活动搬手吗 ?( 目标题 )
作案时作案人带着固定搬手吗 ?
作案时作案人带着铲子吗 ?
作案时作案人带着炸药包吗 ?

如果被测试的人是犯罪分子,那么他在目标问题的反应一定会高于其它参加问题,产生对应关系;如果测试人不是犯罪分子,那末 他在目标问题上的反应和在其他问题上的反应是一样的,或是没有反应。对十个人测试,三人在这一组没有明显反应,七人在“刀子” 问题上有反应,其中五人在“活动搬手”问题上有反应且反应在三项以上。通过测试说明这十个人并不了解作案使用的是什么工具。 结合其它题组全面判题,排除了这十人参与作案的可能,从而大大减少了此案工作量。

四、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虽然犯罪情节测试法在理论和实际中对判定嫌疑人是否是作案分子,是否有罪有着相当的准确性,但它和任何事物一样有它的不足 和缺陷,测试的准确性还受许多因素的影响: 1 、目标问题的选定。由于目标问题在测试中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直接影响到测试的 成败与否,因此要保证目标问题的客观准确。目标问题的选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实施犯罪人犯罪过程中一定注意到的物、事、人。 ②这些物、事、人只有犯罪分子和侦察员知道。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2 、目标问题的数量。数量是质量的保证,在特定的案件中, 搜集符合要求的目标问题数量越多,认定和排除的准确性就越高。要做一次成功的测试目标问题不能不少于 5 个。 3 、目标题和参 照题的关系。每组测试题中的目标题和参照题的内容和形式应相接近或相似,但作为作案人能够明显地区分出来。

因此,基于以心理学原理和犯罪现场事实为根据的犯罪情节心理测试技术 (GKT) ,同其它刑事技术如痕迹检验一样,是通过科学技 术手段进行同一认定的,如果被测试的嫌疑人在目标问题上构成符合,就可以认定有罪;没有构成符合,就可以认定无罪。犯罪心理测 试也是一门刑事技术。所不同的是,其它刑事技术是对犯罪物体痕迹的鉴定,而犯罪情节心理测试技术是对犯罪心理痕迹的鉴定。形式 不同,本质是一致的。即都是以鉴定的方式为案件事实某一方面的认定提供依据,结论的实质是科学鉴定结论。

    本文作者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心理测试中心和公安大学济南铁路公安局犯罪心理测试分中心的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专家,主要从犯罪心 理测试技术的研究与实践,是我国第一个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实战与研究的专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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