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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测谎仪”正名
“测谎仪”被人们神化了
省公安厅技术科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实际上,“测谎仪”是我国民间一个不成文的叫法,这一称谓是不科学、不准确的。比较科学的称谓应该是多道心理生理测试仪。2004年,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将之正式命名为“心理测试”。省公安厅专业人士介绍说,由于缺乏了解,“测谎仪”被人们神化了,在一段时间内被很多人当成破案的“法宝”,事实上,测谎并不是像大多数人想象的那般神奇。人在说谎时,生理上会有不少变化,如心率加快、呼吸急促、血压升高,皮肤电阻增加,肌肉颤抖等,这些细微反应,“测谎仪”都能感应到。如果被测人对案情有了解,当被问及与案件有关的事项和犯罪情节时,他的心理生理反应就必然会被“测谎仪”捕捉到,从而最终暴露出被测人的“心迹”。
据专家介绍,“测谎仪”的原理来自医学界,其本身的操作也十分简单,教会一个人使用“测谎仪”只需要一个小时左右时间,但使用“测谎仪”进行心理测试可不是一件简单的技术活,并非会操作“测谎仪”就会心理测试。测试人员的经验、责任心以及随机应变的综合能力,均会对心理测试的成败起着比仪器本身更关键的作用。“人机结合,以人为本”是心理测试工作的一个基本原则。只有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灵活运用各种方法,才能顺利且圆满地完成心理测试。
法律规定
测谎结果不作为证据使用
省公安厅技术科的刘科长告诉记者,我国法律目前规定:测谎只是一种破案的辅助手段,测谎结果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测谎仪”对测试人员的专业责任要求非常高,除了必须具有心理学、医学、生物学等多学科的基础知识外,还要有大量的办案经验和综合运用这项技术的能力,否则将严重影响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在破案实践中,不能过分地依赖“测谎仪”,而更应该重视物证和实地侦查。
海南公安部门的测谎专业人士认为:固然心理测试技术是人机结合,由于涉及的因素很多,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出现失误,但只要按科学方法操作,谨慎小心,并综合考虑案情,侦查人员仍然可以把测试结论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依据。因为,这种应用仪器的科学检测手段毕竟要比单纯的主观判断强上许多倍,它总能凭借着前期侦查的基础为破案创造多一些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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