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内盗就测的出来—11.13银行盗窃案心理测试(测谎)记实

2004年元旦刚过,张祖丰的电话响了:“我们这里出了个案子,你还得抽空过来一趟”。来电话的是山东省公安厅的著名刑侦专家陈光玉,自从1992年在山东昌邑案件以后,他们经常合作。

2004年1月4日,张祖丰到了济南,和陈光玉一起连夜赶到了山东某市,路上,陈光玉说,某市金库被盗,丢失现金30多万,可以肯定是内盗,有一个重点嫌疑人,但口供有反复,你测测,看是不是他,如果不是,还有几个嫌疑人,也一起测测,和以往一样,为了不造成先入为主的不良影响,陈光玉没有说出自己的看法,事实上他对此案的重点嫌疑人赵某,连续审了14天,越审越感到不像,心里有一个感觉:他太像李学文了。

第二天上午,陈光玉、张祖丰和当地公安干警一起,到发案现场进行勘察,四道门上的5把锁(院门、营业室大门、金库守库室门、金库门上的两把锁)全部是用钥匙打开,有的经专家鉴定,还是用原配的钥匙打开的,而该行的钥匙管理十分混乱,钥匙管理制度基本上就没有执行,而案发后员工为了逃避责任,不说实话,使从钥匙这条线索破案,这条最直接的途径变的困难重重,而当天逢集,信用社收钱较多,而当天,恰好总行的运钞车坏了,于是30万现金放在了信用社金库中,而这一点外人是不可能知道的。经排查,有所有钥匙的人只有一个,就是当晚的金库值班员赵某,原配钥匙只有他有,而且当晚他自称脱岗,在家是睡觉,(他就住在信用社院内)没有人能证实他的时间,于是赵某被列为重点嫌疑人,监视居住,进行审讯,由于案情重大,陈光玉也从省公安厅赶来,主持审讯,很快,赵某就承认了犯罪,并对作案过程进行了供述,但听完他的交代,陈光玉皱起了眉头,一个人的面孔浮现在眼前:李学文!在分析会上他对赵某作案提出几条疑问:

1、赵某声称把偷来的钱和装钱的铁箱扔到了大街上,让众人捡走了,这没有人可以证实,而且不符合常理。

2、如果是赵某作案,由于是监守自盗,他应该伪造现场,造成外盗的假象来保护自己,除非是他自己不想活了。

于是,又列出了2个重点对象,请张祖丰一起来进行心理测试(测谎),在看过现场后的情况介绍会上,张祖丰说:是内盗,就能够测出来,于是围绕着有关现场的情况,作案人数、动机、时间、进入现场的方式、拿钱的过程的情节设计了一套题目。

测试开始了,第一个就是赵某,一个小时后,测试结束,张祖丰摇摇头:“不是他,叫下一个。”第2号嫌疑对象又被干警叫了近来,40分钟,后测试结束,张祖丰还是摇头,不是他,叫下一个,40分钟以后,结果出来了,还不是。3个重点嫌疑人全否定,在一旁的刑警大队大队长和总行的保卫科长全急了:“信用社关门,把所有人全叫来”。这边又客气的和张祖丰商量:“能不能把这几个重点再测一遍”,张祖丰明白干警的担心,心平气和的说:我对我的测试结论有信心,不过可以抽空再测一遍。干警连声道谢。

午饭以后,一辆中巴车,拉着信用社的全部工作人员来了,测试又开始了到下午6点半种又有5个人被否定,这时大队长突然叫了两名干警,你们去把李杰叫来,也测一下,到晚上九点钟,信用社11名工作人员全部测试完毕,全部否定。这时,房间的所有人都不说话,静静的坐在那里,张祖丰把题目又看了一遍,问题出在那里,外盗不可能,可是全部员工都测完了,题目设计也没有问题……

“等一下,这还有一个”,来的人名叫李杰,是前任信用社主任,但发案时已调离3个月了。测试又开始了,刚问了4-5道题,张祖丰突然来了精神,测试一共进行了一个半小时,测试结束后,张祖丰走到隔壁房间,对等消息的陈光玉等人说:“测试的12个人中有9个是否的,有2个也是否的,但有点不太放心,第12号李杰,测试反应明显,但由于他已经调离,这套题对他不太合适,但他测试通不过是肯定的。”

那,那……,几个干警想说什么,最后还是陈光玉说了:“我说,再辛苦辛苦,在编一组题再测一遍成吗?”于是,围绕着李

        

       到夜里1点多,第2遍测试结束,赵某和另2个否定的不太放心的嫌疑人,全部否定,而李杰在所有10多个关键问题上全都反应强烈。“测试结论是否定11个,认定1人李杰。”这个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李杰一直就没划在侦察范围里,大队长叫干警立刻汇总有关李杰的情况,一碰情况,大家都说:以前就是没排他,现在看所有作案的条件和因素只有他一个人具备。于是立刻给局领导打电话,夜里1点半钟,公安局主要领导全部到齐了,听取了测试结果和了解到部分情况,做出决定,兵分两路:一路明天去摸情况,一路看好人准备审讯。对原重点嫌疑人赵某,送回工作单位处理。

这时又有一个有趣的事情发生了,最后测试第2编的几个人睡在同一个房间里,由于已是深夜,其他人都呼呼大睡,只有李杰睡不着,当通知其他人可以走了,只留下他时(这是设计好的心理攻势),他平静的说:“知道了”。然后就坐在床上,似乎心理早有准备,不过,这一夜,他一直是睡不着觉。

第二天中午,好消息传来,出去走访的干警李杰在时间上说假话,案发后第三天,李杰对干警说,发案当天从晚上六点半开始就一直在家,而且有他老婆佐证,但技术手段显示740分李杰还从离现场不远的地方打过手机。之后就关机了近30个小时。另外李杰说他当天晚上把汽车借给别人了,而事实是案发3天以后借出去的,也就是干警访问他的第二天才借出去的。明显在说谎。

       三天以后的凌晨4点,李杰交代了全部问题……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在李杰刚当信用社主任后不久,由于感到信用社离县城比较远,没有车不方便,就打报告要求买车,但被总社领导否决,李是总社前领导的儿子,感到很没面子,于是乎想出了一个办法,以他个人的名义,贷款买了一辆面包车,放在信用社里用,当然,钱也是他想办法从信用社里出。这件事,信用社的人都知道,既然领导做主干,大家也就乐得有班车坐。

然而,好景不长,过了刚一年,李杰由于业绩不佳,被免去了信用社主任的职务,被调到另一个地点作一般工作人员。对此,李杰很不满意,拒不交接工作,也不到新单位去好好上班。更要他窝火的是,他的继任者,用着以他名义买的车,不理他买车的账(在他的任内信用社已付了近一半的车款,因此信用社不能把车给他,而且信用社一直把它当公车用),他要自己掏腰包,给公家付车款。于是……

此案已破案,资金的去向、作案用的钥匙来源和他私配金库钥匙的地点均已查清。